市司法局举办“红船精神”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

2018-02-02 21:18:26 阅读:

    19日上午,市司法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红船精神”重要论述。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梅芳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时兴作主题发言。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近期以来,市司法局通过召开基层先进代表座谈会、邀请知名专家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南湖红船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重要文章,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精神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此基础上,举办了“红船精神”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

林时兴副局长从“红船精神”产生的过程、历届“红船精神”研讨会概况等方面,对“红船精神”重要论述进行了解读。他谈了学习“红船精神”重要论述的体会。他指出,顺水推舟、披波斩浪才能高歌猛进、不断壮大,才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勇立潮头、不断创新,才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必须与人民群众风雨同舟、患难与共,才能赢得民心。他强调,学习弘扬“红船精神”,就是要用好“红船精神”的灵魂摆渡,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用心用情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让基层百姓感受法治阳光,感受公平正义,感受司法行政工作的亲和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会议强调,“红船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红船精神”所承载的首创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是激励我们党顽强奋斗、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是我们党立党兴党、执政兴国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精神支撑。要把弘扬“红船精神”同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激励和鼓舞广大党员干部用伟大精神推动伟大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任务不懈努力。

市司法局党委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市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市司法局举办“红船精神”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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